分享到:
首页 > 通知公告
  • 索  引 号:/2026-4695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成文日期:2026-08-05 22:46
  • 标       题: 关于征集我院乐东南繁基地2026-2027年度土地和配套服务设施对外提供有偿服务需求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8-05 22:4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乐东南繁基地是我院重要的科研创新平台之一,也是海南省南繁科研育种共建共管基地,主要功能是服务于我院重大基础性创新平台的特殊用地需求和重要种质资源的收集与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展示等。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乐东南繁基地的使用,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乐东南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通过公开方式对我院乐东南繁基地2026-2027年度可对外提供有偿使用的457.5亩土地及36间配套服务用房、仓库及大棚配套服务设施进行公开征集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及配套设施服务地点。

海南省乐东县利国镇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乐东南繁基地(原省腰果研究中心)。

二、土地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原则。

1.优先服务保障我院属各研究所(团队)在南部地区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的收集与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展示、南繁等方面的科研用地需求。

2.在满足院属所单位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可安排与我院有合作协议或有南繁需求有适合在当地开展产业示范需求等单位(团队),往年在乐东基地开展南繁科研育种与产业示范的单位(团队)优先安排。

三、土地及配套设施服务使用期限。

1.院属单位(团队)申请用地期限,对已纳入热带园艺植物良种良苗创新利用试验基地规划的为周年用地,未纳入以上基地规划的期限为2026年9月至2027年5月。

2.与我院有合作协议或有南繁需求有适合在当地开展产业示范需求的用地期限为2026年9月至2027年5月。

3.配套服务设施根据各单位(团队)的实际需求申请。

四、土地及配套设施有偿使用价格。

根据《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乐东南繁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南繁中心工作会议研究审定收取土地使用或管理与服务费的标准。院属单位(团队) 2000元/亩·年;院外与我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团队) 2300元/亩·一个南繁季;院外有南繁需求或有适合在当地开展产业示范需求的单位(团队) 3100元/亩·一个南繁季。水电费为有单独计表的按用电计表收费,没有单独计表的按每亩200元/亩·一个南繁季。配套服务用房临时性一个月以下的住宿100元/间·天;一个月以上(含)双标宿舍1000元/间·月,套间宿舍1500元/间·月;科研办公、实验、仓库、大棚等设施10元/平方·月。

五、征集要求。

参加用地申请的单位(团队)应符合公告第二条要求,并按要求将“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乐东南繁基地土地、用房使用申请表”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8月14日17:30前报送海南省乐东县利国镇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乐东南繁基地(原省腰果研究中心)办公楼一楼办公室,逾期不予以安排。

六、土地及配套设施安排使用。

在征集用地需求后,由南繁中心工作会议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公告第二条的原则研究确定用地安排,并通过院官网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南繁中心与使用单位签署协议后使用。

联系人:吴健勇(15308950229),白蓓蓓(17889880152)。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团队)参加申请需求。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乐东南繁基地土地、用房使用申请表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南繁育种研究中心

2026年8月5日

附件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乐东南繁基地

土地、用房使用申请表

                                   年

使用单位(团队)

用地(房)负责人

申请用地

面积

申请用房面积

联系电话

申请用地、用房理由(重点说明用地面积与用途)

使用时间

申请单位审核意见(重点审核用地的合理性)

单位盖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14号    琼ICP备2022020038号-1 琼ICP备2022020038号-3

联系电话:0898-65231208    传真:0898-65314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