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形成高质量的海南省北部片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两家第三方机构开展海南省北部片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基础数据处理、土壤评价关键因子采集与分析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分为两个项目):
1、海南省北部片区三普基础数据处理(C项目);
2、海南省北部片区土壤评价关键因子采集与分析(D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两个项目均需在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预算:(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C项目:64.16万;
D项目:85.86万。
四、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C项目
1.实施范围为海口市、定安县、临高县和三沙市;
2.实施内容及要求
(1)土壤分类指标数值化。结合海南省土壤发生分类成果,将土种划分指标进行数值化,重点将数值离散的指标(如分级阈值)、非数值型的文本信息转化为计算机可处理的数值信息,形成土壤发生分类指标数据集,指标数量不少于5种;
(2)土壤分类指标空间化。以外业调查、二普土壤类型图、三调土地利用图、高程数据等为基础,通过地理信息软件将数值化的土壤分类指标形成空间连续的插值图件;
(3)构建三普成果集成数据集。面向土壤三普成果集成对基础数据的需求,负责对环境数据、土壤理化数据进行预处理,统一数据格式和单位,甄别重复值、异常值和无效数据,并对缺失数据进行有效补齐;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环境数据集和土壤理化数据集,其中环境数据集指标数量不少于10种,土壤理化数据集指标数量不少于20种;
(4)环境变量及土壤理化指标空间化。基于样本点矢量文件,通过空间插值算法生成各项指标的空间插值图件;空间分辨率不低于500米,空间插值精度R²优于0.5,空间坐标系及投影保持一致;
(5)编制三普成果集成数据集数据说明。将构建的环境变量数据集和土壤理化性状数据集分别进行整理,形成详细的数据清单,并编制数据说明,包括数据的名称(应便于索引和查询)、格式、大小等属性。
(二)D项目
1.地理标志、土特农产品土壤评价关键因子筛选
(1)实施范围
海口市、定安县和临高县。
(2)实施内容及要求
基于遥感数据及深度学习方法,生产制作三个市县地理标志农产品及主要特色土特产品作物的空间分布图,每个市县至少包括两种农产品。空间分辨率不低于20米,精度优于90.0%,空间坐标系及投影保持一致。并基于土壤、气象、地形等环境变量数据,形成优选的评价指标体系,筛选指标不少于20种,并对指标测评能力进行测试分析。
2.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评价关键因子筛选
(1)实施范围
海口市、定安县、临高县和三沙市。
(2)实施内容及要求
收集与制作土壤退化和障碍(包括土壤瘠薄、土壤缺素、土壤盐渍化、土壤酸化等要素)相关的环境变量数据,通过野外调查、查阅文献、专家咨询、机器学习等方式,结合土壤二普、测土配方及三普数据,确定北部片区土壤质量退化和障碍类型,对指标进行相关性分析和重要性排序。环境变量数据空间分辨率优于500米,空间坐标系及投影保持一致,数量不少于20种。
五、机构条件
比选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以下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与其他参选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材料
(一)按本公告中“五、机构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机构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报价函(加盖机构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件条件。
(三)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综合评比,择优选取。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5年5月29日-6月3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具体名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4号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土壤研究所三楼310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接收。
九、通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发布中标机构通告,通告期不少于1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所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宇佳
联系电话:1303492406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