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2024年采购项目工作,现以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2024年采购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三、项目采购内容: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集成2024年采购项目服务采购。项目预算资金:约1915.99万元。
四、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经营资质(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备海南政府采购备案证明,有丰富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经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材料
1.本公告中“四、(一)报名要求”中的有关材料;
2.近一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
3.代理费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按《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以优惠折扣率的形式报价;
4.招标服务方案(内容自拟);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五、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按照规范合法的采购程序,高质高效完成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
六、采购代理费标准
代理费限额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要求,费用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七、选择标准
根据参选人比选材料,对报价、文件规范性、服务方案、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报名不足三家的,将重新发布公告比选。
八、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信息网发布中选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选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院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装订要求
比选文件一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比选文件电子版(经签字盖公章的PDF格式)U盘壹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十一、材料送达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9日16:00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院有权不接收。
提交地址:海口市兴丹路14号海南省农业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廖小冰;联系电话:18417080332。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特此公告。
附件:代理费报价函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7月24日